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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股東協議之繼承──公司法與民法繼承編的交錯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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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張景儒、許庭瑄 |
| 中文摘要 | 自民國107年公司法修法開放表決權拘束契約類型之股東協議後,股東協議日漸普及,且隨著時間推移,股東協議繼承之相關問題可預期將逐漸浮現。蓋因然股東協議與股份有密切之關係,但兩者仍屬於獨立之繼承標的,在現行公司法及民法並未就股東協議之繼承為特殊安排的情況下,如將現有民法繼承編之約定套用在股東協議之繼承上,將產生錯綜複雜的法律關係及各種難解的法律問題。本文之目的即在於探討當股東協議作為繼承標的時,關於公司法與民法繼承編應如何交錯適用之議題。 |
| 起訖頁 | 121-128 |
| 關鍵詞 | 公司法第175條之1、民法繼承編、股東協議、公同共有、遺產分割 |
| 刊名 | 月旦律評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4 (37期) |
| DOI | 10.53106/27906973371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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