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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後偵查中強制辯護修法的幾點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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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李佳玟 |
| 中文摘要 | 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要求立法者就在兩年內修法,以讓死刑案件的偵審執行適用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開啟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規的修法契機。然而此一嚴密程序是否能因此建立,不僅取決於針對死刑案件的特殊程序要求是否順利地被置入,還取決於現行體制的問題是否被一併看見與處理。若不能一併檢視刑事訴訟程序既有的問題,憲判8希望透過程序要求,避免(或至少降低)死刑判決與執行存在不義的目的就會成空。 |
| 起訖頁 | 69-74 |
| 關鍵詞 | 偵查中強制辯護、告知義務、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 |
| 刊名 | 月旦律評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4 (37期) |
| DOI | 10.53106/2790697337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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