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之2──必要生活費用之認定於更生程序之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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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杜貞儀 |
中文摘要 |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64條之2規定,對於債務人必要生活費用與扶養費用之認定,於各法院間標準略有不同,而此認定差異用以判斷債務是否有不能清償或不能清償之虞,成為能否開啟重建型更生程序關鍵因素之一。另一關鍵因素在於判斷還款年限係以最終清償期6年計算,或以勞工強制退休年齡計算。本文縱覽各地法院裁定,歸類不同差異處,並於結論中提出未來之展望,期待該部法律對於債務人經濟之重建,能帶來更有效率使用。 |
起訖頁 | 114-126 |
關鍵詞 | 消費者債務清理、必要生活費用、更生程序、租金、不能清償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12 (33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33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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