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後都市計畫變更導致事業計畫重新申請核定之契約責任歸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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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莫詒文 |
中文摘要 | 該文章探討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在核定後,由於都市計畫變更而導致重新申請事業計畫核定的法律責任問題。作者分析了合建契約中的條款,討論了地主是否有義務提供同意書來配合事業計畫的變更,並引用了相關法院判決,指出不同的案例對於同意書的義務判斷存在差異。進而建議在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後,應強化政府機關間的協調,避免因計畫變更而影響效率和產生爭議。 |
起訖頁 | 98-104 |
關鍵詞 | 都市更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同意書、合建契約、建築線、基地合併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11 (32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32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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