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法官上媒體談論自己承審個案行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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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升星 |
中文摘要 | 法官是否享有言論自由?應受何種限制?乃是司法倫理的重要議題。法官倫理規範依據法官言論態樣的性質,區別為「繫屬中個案言論」及「其他言論」。前者的判斷標準係為避免先入為主,確保公平審判;後者則係期待高尚品格,謹言慎行,避免損害司法形象。 法官自己詮釋承審個案判決,必須注意內容不應逾越判決理由,否則即有違反公正形象和職務信任。法官發表言論倘有違反《法官法》和《法官倫理規範》,司法院對其進行職務監督,並無侵害審判獨立之疑慮。 |
起訖頁 | 50-54 |
關鍵詞 | 言論自由、繫屬中或即將繫屬、法官不語、謹言慎行、職務監督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10 (31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31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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