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積欠租金之期前終止權行使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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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冠甫 |
中文摘要 |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下稱租賃條例)為我國目前針對住宅租賃之特別法,而在租賃條例於2023年修法之後,乃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於租賃條例增訂前,我國住宅租賃之法律關係,僅有民法及土地法加以規範。現行實務因為增訂法令疊床架屋,各法院之間有著不同之見解。本文乃針對實務上最大宗之事件類型,亦即欠租之期前終止的要件以及法定程序加以分析目前實務判決以及法條規範間,應如何妥適適用,提出個人見解。 |
起訖頁 | 114-122 |
關鍵詞 | 押租金、抵充、消費者保護法、書面通知、期前終止權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8 (29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29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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