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於受虐幼童之適用探討 |
---|---|
作者 | 劉懿嫻 |
中文摘要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條文及相關實務見解,對於「父母是否得直接為未滿7歲之孩童簽署意願書」一事,尚無明確統一見解。即使如此,在兒童虐待事件中,對兒童施虐之父母依法仍能以「最近親屬」身分簽署「同意書」。則於未滿7歲之兒童可能有表達意願能力的情況下,同意書內容是否可能與兒童意願相反,而導致醫療機構不能依同意書執行,有賴實務發展觀察。 |
起訖頁 | 94-100 |
關鍵詞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兒童權利、兒童虐待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8 (29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2908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