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的制度目的及其實務問題初探──以主管機關暫停計算電能躉購期間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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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兆麒 |
中文摘要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旨在確認發電設備是否適用併網躉購措施,在未牴觸再發條例所定強制規定之前提下,有關併網躉購內容之確認,宜回歸由電能購售契約之民事法律關係處理。本文以上述之應然規範為基礎,初步認為主管機關介入暫停計算電能躉購期間,固然可促使設備妥善經營,但可能使設備認定與併網躉購產生適用疑義。 |
起訖頁 | 31-45 |
關鍵詞 | 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併網躉購、暫停計算電能躉購期間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6 (27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27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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