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預先拋棄的實務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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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邵允亮 |
中文摘要 | 離婚為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之原因之一,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之文字,在完成離婚登記以前,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似乎尚不發生/尚不存在,如此則衍生出一問題:如夫妻於離婚前約定相互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此約定是否有效?目前實務上有不同之意見,謹整理如次並提出本文意見供參。 |
起訖頁 | 114-120 |
關鍵詞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離婚、權利預先拋棄、私法自治、期待權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9 (18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18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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