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刑事辯護權的形塑──簡評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7號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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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李弘毅 |
中文摘要 | 憲法法庭111年度憲判字第7號判決,再次確認了偵查程序中辯護人在場札記是憲法保障被告訴訟權的內涵。判決宣告刑事訴訟法第416條違憲,並要求修正該條規定作為補強。看似是刑事訴訟法第416條救濟範圍過狹的問題,但仔細對照原因事實將會發現,判決並沒有全面的處理原因事實的爭議,只選擇了其中一邊。被告或辯護人辯護權遭到限制或侵害,其實是源於司法偵查的國家權力。因判決並未同時檢視司法的國家權力,恐怕無法全面的解決爭端。本文擬回顧原因案件的全貌,全面掌握案件爭點,以嘗試對判決作評析。 |
起訖頁 | 67-92 |
關鍵詞 | 辯護權、實質有效辯護、偵查不公開、扣押、準抗告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8 (17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17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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