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行政罰「從新從輕原則」適用上須否考慮「中間法」? |
---|---|
作者 | 陳熙哲 |
中文摘要 | 本文探討行政罰法第5條「從新從輕原則」較為複雜的解釋論:法規原為A法,後修法為較輕之B法,又修法改回較A法更重的C法。此際將因是否考慮中間法(B法)而使得裁處時所依據之法規有所差異。我國行政法學對此一問題討論較少,相近之刑法學說認為此際應考慮中間法,惟本文作者則對於刑法學說能否當然套用於行政罰法,抱持懷疑態度。 |
起訖頁 | 132-140 |
關鍵詞 | 從新從輕原則、國家新價值決定、不可預見之損害、法安定性、中間法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6 (15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1513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