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職務密切關連行為」與「運用身分地位之影響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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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曾昭愷 |
中文摘要 | 一、從貪污治罪條例及刑法瀆職罪章所保護之法益,確認職務犯罪所保護之對象為「職務」,而非「身分」。 二、本文基本上認同大法庭為健全規範功能,適度擴大解釋「職務」概念,引進日本學說上所謂「職務密切關連行為」理論。惟大法庭裁定將公務員職務影響力行為擴大到「運用身分地位之影響力」,再以「形式上具公務活動之性質」此一模糊概念進行框限,前者是否會造成踰越擴大解釋的界限?後者會不會產生實務操作上的困難? 三、大法庭裁定針對二種圖利罪之違背法令概念,賦予「相同文字、不同內涵」的宣示,是否具備充足之理論基礎,亦為本號裁定引人注目之處。 |
起訖頁 | 43-50 |
關鍵詞 | 法定職務說、職務密切關連行為、運用身分地位之影響力、利用其職務之影響力、形式上具公務活動之性質、圖利罪所謂「違背法令」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5 (14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140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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