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法條間的體系解釋──從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768號裁定談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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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王耀霆 |
中文摘要 | 體系解釋的概念最初源於「Logische Auslegung」(論理解釋)的內涵,其後獨立出來作為法律解釋的方法之一,最高法院111年度台抗字第768號裁定所使用的方法,是其中最常見的「法條間的體系解釋」類型。實務上決定解釋標的(A法條)究竟要回歸還是排除另一法條(B法條)的特徵,背後其實是法條間類似性/特殊性的判斷,其正當性最終仍須溯至法條間「內在的」體系解釋,或者說法條間(主觀或客觀)的目的解釋。 |
起訖頁 | 42-50 |
關鍵詞 | 體系解釋、論理解釋、目的解釋、法律解釋、法學方法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4 (13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13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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