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命被告聲請傳喚敵性證人行主詰問的論理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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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奕廷 |
中文摘要 | 公訴檢察官雖依刑事訴訟法承擔證明犯罪事實之義務,但在實際法庭運作上,檢察官消極不傳喚被告之敵性證人行主詰問的情形,卻屢見不鮮。弔詭的是,法院此時不僅怯於諭知檢察官應聲請傳喚證人之義務,反而常態性地轉命被告聲請傳喚敵性證人並為主詰問。本文以此為主題,先臚列出檢察官在法庭上主張的常見論據,再從辯護人的交度切入分析,並提出結論。 |
起訖頁 | 144-152 |
關鍵詞 | 實質舉證義務、敵性證人、交互詰問、反對詰問權、當事人舉證先行原則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4 (1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114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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