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從權利保護觀點論公用地役關係及其損失補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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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鈺光、林逸松 |
中文摘要 | 都市計畫為掣劃都市未來藍圖之重要行政計畫,政府為增進城市之競爭力,著手規劃各種公共設施用地,以完備城鎮之公共需求。在其用地尚未辦理徵收取得開闢前,本文稱之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而計畫道路之公共設施保留地,部份現況已做為道路使用屬私人產權,形成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因所有權人無法自由使用該財產,成為法制上之特別犧牲關係,各級政府往往以經費困難為由,無法限期籌措財源逐年辦理徵收或以他法補償,本文將針對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進行論述,以期尋求合理之解決方案。 |
起訖頁 | 92-102 |
關鍵詞 |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公用地役關係、損失補償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2 (11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11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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