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論律師之拒絕證言權──以共同委任人間之爭議為例 |
---|---|
作者 | 汪漢卿 |
中文摘要 | 律師因受委任執行其職務或業務而知悉其委任人之資訊,或與之往來之溝通內容,於他人之訴訟中,就前開事務受訊問時,得依法主張拒絕證言。惟律師受二以上之人委任處理同一事務時,倘共同委任人嗣後產生爭訟,經部分委任人聲請作證時,仍否主張拒絕證言?其他委任人可否拒絕同意而阻止律師作證?於判斷不同意見委任人之主張是否可採,以及在此情況下律師可否主張拒絕作證,其權衡標準為何?我國司法實務就此未曾表示意見,自有探討釐清之必要。 |
起訖頁 | 27-39 |
關鍵詞 | 拒絕證言權、秘匿特權、信賴利益、真實發現、共同委任 |
刊名 | 月旦律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2 (11期) |
DOI | 10.53106/279069731103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