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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公開收購消息明確性之認定標準──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087號刑事判決之評釋 |
|---|---|
| 作者 | 王志誠 |
| 中文摘要 | 本文以最高法院112年度台上字第1087號刑事判決所涉及公開收購案為例,整理歷審法院之判決理由,進而分析「消息明確」之概念、法規命令所例示消息成立之時點、歐盟「內線交易指令」第1條第1項所定義之「內線消息」及最高法院認定「消息明確」之實務見解及類型。此外,經整理最高法院實務見解之發展脈絡,可知於2010年以後,業已回歸認為「消息重大性」與「消息明確性」是二個不同要件,且就「消息明確性」普遍認為應綜合相關事件之發生經過及其結果,為客觀上之整體觀察判斷。 |
| 起訖頁 | 112-135 |
| 關鍵詞 | 公開收購、內線交易、重大消息、消息明確性 |
| 刊名 | 月旦實務選評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10 (5:10期) |
| DOI | 10.53106/27889866051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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