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當「不可分鐵律」逐漸鏽蝕──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426號刑事大法庭裁定及相關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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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謝煜偉 |
中文摘要 | 本評釋裁定涉及上訴第三審之審理範圍應如何劃定。裁定認為,為了基於法之安定性及尊重當事人設定攻防之範圍、避免被告受突襲性裁判,未上訴之無罪部分不生移審效果,於上訴權人上訴期間最後屆滿時即告確定,並非第三審審判範圍。後續並有刑事訴訟法第348條第2項上訴不可分例外的修正。本文分析此裁定及修法所可能引發的後續問題,包括新制將可能造成判決確定時點的不一致以及確定的法院層級不同的疑點,並提出可行的解釋方案。 |
起訖頁 | 112-126 |
關鍵詞 | 不可分原則、攻防對象、犯罪事實單一性、一罪關係 |
刊名 | 月旦實務選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12 (2:12期) |
DOI | 10.53106/278898660212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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