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民事法裁判精選Vol.2 No.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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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忠五 |
中文摘要 | 本期刊出24則最高法院裁判,其中5則裁判涉及的法律問題或見解,理論或實務上具有重要意義,值得注意。簡要說明如下: 公司法第19條規定:「未經設立登記,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或為其他法律行為(第1項)。違反前項規定者,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第2項)」。 |
起訖頁 | 3-29 |
刊名 | 月旦實務選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8 (2:8期) |
DOI | 10.53106/278898660208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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