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民事法裁判精選Vol.2 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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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忠五 |
中文摘要 | 本期刊出23則最高法院裁判,其中8則裁判涉及的法律問題或見解,理論或實務上具有重要意義,值得注意。簡要說明如下:一、民法第826條之1第1項規定:「不動產共有人間關於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或依第八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決定,於登記後,對於應有部分之受讓人或取得物權之人,具有效力。其由法院裁定所定之管理,經登記後,亦同。」 |
起訖頁 | 3-30 |
關鍵詞 | 訴訟標的價額之核定、起訴時之標的價額、原告就訴訟標的所有之利益、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部分土地應有部分之價額、土地買賣契約之總價 |
刊名 | 月旦實務選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2 (2:2期) |
DOI | 10.53106/278898660202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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