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土地所有權、相鄰關係與相關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的相生相隨關係──簡評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944號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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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瑾瑜 |
中文摘要 | 土地之所有權,脫離不了相鄰關係。土地所有權存續期間,相鄰關係之請求權可能不斷發生,故該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期間自當等同於所有權之物上請求權,方符事理。就消滅時效期間而言,所有權物上請求權與相鄰關係之請求權處於相隨關係。因為所有權與相鄰關係「相生」,所以他們的請求權消滅時效期間一致而「相隨」。此種相生相隨關係,過去未獲關注,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944號判決將此學理上值得注意的部分,予以揭櫫闡明而深具意義。 |
起訖頁 | 88-92 |
關鍵詞 | 相鄰關係、越界建築、基於土地相鄰關係而生之請求權、鄰地所有人就越界土地之價購請求權、消滅時效 |
刊名 | 月旦實務選評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10 (1:4期) |
DOI | 10.53106/278898660104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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