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民事訴訟法:審判程序基本原理要論/丹尼爾‧烏爾貝爾等(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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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夏志毅 |
中文摘要 | 民事訴訟法在德國國家考試口試中屬於十分重要卻時常被「忽視」的科目,有必要提供一個概要式指引。民事訴訟的基本原理包括處分權主義、當事人提出原則、集中審理原則、武器平等原則、直接原則和口頭原則。訴的合法性審查要件包括一般實體判決要件、與法院相關的實體判決要件、與當事人相關的合法性要件和與訴訟標的相關的要件。後續審判程序通常涉及準備程序和主期日。在主期日,當事人須提出各項申請與必要證據,法官依法進行證據調查,並依自由心證原則評價證據。訴訟的終結包括判決、和解、終結聲明和撤訴等方式。控訴、上告和抗告是當事人重要的法律救濟方式,均可產生中止效力,並阻止形式既判力的產生。 |
起訖頁 | 69-80 |
關鍵詞 | 民事訴訟基本原理、訴的合法性、訴訟過程、訴訟終結、法律救濟 |
刊名 | 燕大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12 (8期) |
DOI | 10.53106/270966458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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