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鑑定式案例教學的本土化問題――基於一則不當得利案例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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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婁愛華 |
中文摘要 | 鑑定式案例教學,存在不考慮中國法與德國法的差異,強行導入德國學理解決中國案例的危險。德國不當得利法因其與物權行為理論的特殊關聯而有特殊性。針對相同的案例,依照德國法的分析與依照中國法的分析存在差異。依德國法基於法律行為移轉所有權的,依中國法因善意取得而發生所有權變動。依德國法存在給付不當得利的,依中國法沒有不當得利問題。本土化的命題,因不考慮立法與學理差異的傾向而有意義。在鑑定式案例教學中,差異化的分析應被強調和重視。中國法應在爭鳴中成長,不應在盲從中迷失,這也是羅馬法中「爭鳴的法」的精神重現。 |
起訖頁 | 89-98 |
關鍵詞 | 鑑定式、本土化、不當得利 |
刊名 | 燕大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6 (6期) |
DOI | 10.53106/270966456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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