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共同法以來的德意志民法學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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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訓祥 |
中文摘要 | 當代德國民法學可以從歷史繼受的角度進行理解。一方面,現代歐陸民法繼受自羅馬法,從中世紀羅馬法復興後的共同法以來有著深厚的底蘊和傳承;另一方面,德國民法學依託本土習慣法和司法實踐,對繼受而來的羅馬─共同法理論進行了吸收和學術化的改造。在上述歷史過程中,法學家們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在從共同法到自然法再到潘德克頓學派的體系建構嘗試中,德國民法學獲得了蓬勃的發展空間,湧現出大批優秀的民法學者。這對於正處在繼受時期的中國民法學有著啟示意義。 |
起訖頁 | 114-136 |
關鍵詞 | 羅馬法、共同法、自然法、潘德克頓學派、利益法學 |
刊名 | 燕大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03 (5期) |
DOI | 10.53106/270966455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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