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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債法教學的第三條道路?――來自日本債總教學架構的他山之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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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章程 |
| 中文摘要 | 由於法國民法對日本舊民法的影響,現行日本民法典債法總論部分自始即埋下與德國民法典體例不同的基因。歷代日本民法學者在教科書寫作過程中從易學性出發,以合同之債實現的過程爲中心,拆解重組債法規範,最終在教科書寫作上打破了潘德克吞式層級體系,進而反饋于日本債法的修改。在聚合規範面向應用場景這一點上,日本債法教學的演變過程與請求權基礎的思維殊途同歸,均可警醒我國逐條注釋式的民法教學。 |
| 起訖頁 | 8-12 |
| 關鍵詞 | 民法教學、請求權基礎、合同之債、繼受民法 |
| 刊名 | 燕大法學教室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412 (11期) |
| DOI | 10.53106/2709664511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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