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異地異級用檢」問題的法理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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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呂澤冰、萬毅 |
中文摘要 | 實務中屢屢發生爭議的「異地異級用檢」問題,其背後涉及到如何正確理解「檢察一體」和「中國檢察組織運作」的根本問題。對於檢察一體原則的理解,應當把握「訴訟法」和「組織法」的雙重邏輯。檢察組織運作遵循的是「檢察長負責制之下的分權模式」,其運作的內在邏輯與「檢察一體」具有相似之處,但存在本質區別。由此,二者雖然都允許「異地異級用檢」,但內在原理卻並不相同。 |
起訖頁 | 144-159 |
關鍵詞 | 異地異級用檢、檢察一體、檢察長負責制之下的分權模式 |
刊名 | 燕大法學教室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6 (10期) |
DOI | 10.53106/270966451010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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