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由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585號民事判決初探我國專利法條文中之「相同發明」的判斷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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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育輝 |
中文摘要 | 我國現行專利法中有許多條文之規定是涉及「相同發明」的概念。有些條文中雖未直接使用「相同發明」一詞,但其實質上卻是涉及「相同發明」概念的條文包含:第32條之相同創作一案兩請、第22條第1項之新穎性、第23條之擬制喪失新穎性以及第43條(修正)與第67條(更正)之修正或更正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之範圍。 |
起訖頁 | 54-75 |
刊名 | 專利師 |
出版單位 |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
期數 | 202504 (61期) |
DOI | 10.53106/22184562202504006103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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