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律師強制代理制度之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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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恒志 |
中文摘要 |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下稱「智審法」)於2023年1月12日經歷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經由總統於同年2月15日公布,依該法第77條規定施行日期係交由司法院定之,隨後司法院於同年2月22日發布命令於2023年8月30日施行。本次修正為歷年修法變動幅度最大的修正,原本智審法僅有41條條文,本次增訂36條、修正41條,乃是智審法施行14年來最大的變革,本次修正共有九項重點包括:完備營業秘密訴訟保護、集中審理(引進審理計畫制度)、擴大採行強制律師代理、擴大專家參與審判(引進查證制度與專家證人制度)、紛爭解決一次性避免裁判歧異(建立司法與行政資訊交流)、促進審理效能(技審官報告書更公開透明)、增進科技設備審理、增訂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解決實務爭議。 |
起訖頁 | 30-49 |
刊名 | 專利師 |
出版單位 |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
期數 | 202404 (57期) |
DOI | 10.53106/221845622024040057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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