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試驗資料於均等侵權認定的重要性探討──以美國化學類別專利侵權訴訟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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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歐新榮 |
中文摘要 | 美國專利侵權的訴訟中,對於專利的侵害態樣可分為文義侵權(literal infringement)及均等侵權(infringement under the doctrine of equivalents, DOE)兩種,當「系爭專利請求項的每項限制存在於系爭物內」則屬於文義侵權;而對於沒有符合文義侵權的情況,專利權人可基於均等論(DOE)主張均等侵權,均等論的基本概念為「分析系爭專利請求項內每個元件扮演的作用,進而瞭解替代元件是否與專利主張元件的功能、方式、結果相符合,或替代元件是否與專利主張元件扮演的作用實質不同」。因此,均等論不僅可以將無法訴諸文字的發明概念補足,也可以避免僅對專利技術稍作非實質改變來規避侵權的情況,具有追求實體真實的專利權範圍、客觀判斷專利侵權訴訟之基準、防止事後技術侵害與文件撰寫之落差,及具體而有效的保護專利權人利益等優點。 |
起訖頁 | 18-41 |
刊名 | 專利師 |
出版單位 |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
期數 | 202401 (56期) |
DOI | 10.53106/221845622024010056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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