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美國法院請求項明確性之研究——以電機資訊專利為中心 |
---|---|
作者 | 王祈恩 |
中文摘要 | 在科技蓬勃發展的今日,各國透過專利法賦予發明人智慧財產權。其核心目的為使專利權人擁有一定之排他權,使其得以享受研發成功之利益,藉此鼓勵技術之公開、促進技術的創新。與任何財產權之性質相同,專利權的權利範圍應該要明確。清楚的專利權範圍將得以讓社會大眾瞭解何時構成侵權,避免技術人員進行重複研發,降低整體技術發展之社會成本;反之,不明確的專利權範圍將使技術研發者因擔心構成侵權而不願有所創新,進而起到抑制發明的不良效果。 |
起訖頁 | 78-107 |
刊名 | 專利師 |
出版單位 | 中華民國專利師公會 |
期數 | 202307 (54期) |
DOI | 10.53106/221845622023070054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