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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有罪判決書「所犯之罪」與「適用之法律」的記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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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吳燦 |
| 中文摘要 | A擔任某公務機關首長辦公室主任,明知首長B於某一日之下午,並未安排公務視察行程,竟為回應外界對該首長跑選舉行程之質疑,乃提供B於該時段在市區視察之不實訊息予機要秘書C,致使不知情之C將該行程內容,依職務登載「14:00~17:00市區視察」於行程表公文書,足生損害於該機關對外發布新聞之正確性及公信力,檢察官起訴A涉犯刑法第214條之「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罪嫌。 |
| 起訖頁 | 3-15 |
| 關鍵詞 | 有罪判決主文簡化、所犯之罪、適用之法律、借罪借刑雙層式簡略立法、分則加重 |
| 刊名 | 裁判時報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9 (159期) |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509159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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