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死刑判決)的問題與因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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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楊雲驊 |
中文摘要 | 憲法法庭日前就眾所矚目的死刑違憲爭議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引發不同的褒貶與因應對案。本判決就刑法殺人罪、性侵殺人、強盜殺人、擄人勒贖殺人罪等條文關於死刑是否合憲問題,清楚指出:只有在基於直接故意、概括故意或擇一故意殺人既遂之犯罪,且個案犯罪情節最嚴重,並且刑事程序符合最嚴密的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下,方與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之意旨尚屬無違。舊刑法第348條第1項規定就擄人勒贖殺人罪僅有死刑規定,憲法法庭認為不問犯罪情節是不是已經達到最嚴重程度,一律處以死刑,違反憲法罪責原則,與憲法保障生命權之意旨有違。 |
起訖頁 | 74-84 |
關鍵詞 | 死刑、無期徒刑、保安監禁、一致決、假釋、鑑定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501 (151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501151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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