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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被扭曲的土(耕)地利用關係?錯付的基地利用權?──由一則荒廢違章遊樂設施的存續爭議談起兼評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民事判決及其歷審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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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吳瑾瑜 |
| 中文摘要 | 本件訴訟涉及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系爭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耕地。至於系爭地上物,其實是「一群」集合物的總稱,有建築物、雞舍、假山、水池、吊橋、流龍、看臺、烤肉場、滑水道、遊樂設施等等。系爭地上物的存續,涉及系爭土(耕)地的利用,不僅攸關土地所有人或地上物所有人的「個人」權益,還間接影響土地使用管制的效果。 |
| 起訖頁 | 12-31 |
| 關鍵詞 | 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關係、耕地、基地利用權、土地使用管制 |
| 刊名 | 裁判時報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411 (149期) |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411149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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