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餐點詐欺──簡評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9年度上更一字第35號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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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黃士軒 |
中文摘要 | X於民國(下同)102年10月間以自己所經營的甲有限公司名義開設乙鐵板燒餐廳,並擔任該餐廳的實際負責人。在餐廳營運上,X雇用Y1為主廚參與菜單設計,確定菜單且營運之後,向來店用餐的顧客推出含有「鵝肝」料理字樣的套餐菜單,另外雇用Y2、Y3擔任外場副理、Y4擔任行政主廚。 |
起訖頁 | 58-70 |
關鍵詞 | 鴨肝、詐欺、詐術、財產損害、經濟上重要性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4 (142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4040142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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