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新判例中的承繼共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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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姚培培 |
中文摘要 | 承繼共犯現象是指當前行為人已經著手實施犯罪,並造成了一定的結果後,後行為人加入進來,與前行為人一起共同實施犯罪的情形。承繼共犯現象的特點是,在後行為人參與進來的時點上,前行為人已經造成了一定的結果,這種結果有可能是既遂結果,例如傷害罪中的傷害結果,也可以是某種中間結果,例如搶劫罪中的被害人反抗被壓制的結果以及詐騙罪中的被騙人產生認識錯誤的結果。承繼共犯的問題點在於,後行為人對於其加入之前由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及其結果,是否需要承繼性地承擔責任。對此,分為肯定承繼與否定承繼兩種回答。 |
起訖頁 | 66-74 |
關鍵詞 | 日本判例、承繼共犯、判例解說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402 (140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40201400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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