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實務法學:刑事訴訟法類No.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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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蘇凱平 |
中文摘要 | 本次精選最高法院實務見解共15則,均為最高法院於2023年5月間作成之裁判。本次特別針對刑事訴訟法第158條之4所規定的物證排除之權衡法則,立法理由中所列出的7項「宜斟酌」要素,實務上如何具體運用,精選出112年度台上字第1848號刑事判決之見解,供讀者參酌。此項判決見解最早見於最高法院選為具參考價值之裁判要旨的111年度台上字第5324號刑事判決,且已經有事實審法院引用作為操作權衡法則之依據,可預期在實務上將有相當的影響力,值得注意。 此外,本次亦精選出多則重要最高法院判決,包括:如何證明證據監管鏈(chain of custody)的完整不中斷?審判長若於準備程序中即就犯罪事實訊問被告,其法律效力如何?校園發生性侵害事件的性平會調查所認定之事實,與刑事法院就犯罪事實之調查關係如何?事實審法院違背勘驗筆錄記載程序時,法律效果如何?同意搜索與自首、自白規定如何適用?均為實務運作之重要主題,敬供讀者參閱。 |
起訖頁 | 103-116 |
關鍵詞 | 權衡法則、證據排除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12 (138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3120138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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