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異議股東的股份交存與股東資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判決111年度商訴字第13號評析 |
---|---|
作者 | 邵慶平 |
中文摘要 | 參考本件判決所列之兩造不爭執之事項,與本文所欲討論之爭點相關之事實,整理如下: 壹、被告A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於民國(下同)111年2月25日召開系爭董事會討論與B股份有限公司(下稱「B公司」)合併案,合併後B公司為存續公司,A公司為消滅公司,經決議通過。A公司嗣後於111年4月15日召開系爭股東會,討論事項第一案為系爭合併交易案,當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73.15%之股東出席,經出席股東表決權數90.66%之股東同意而通過系爭決議。 |
起訖頁 | 53-60 |
關鍵詞 | 異議股東、股份收買請求權、股份交存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12 (138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3120138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