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基本權利之競合及其合憲性審查的判斷──以釋字第806號解釋為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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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吳信華 |
中文摘要 | 大法官於民國(下同)110年7月30日作成釋字第806號解釋,涉及「臺北市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1相關規定的合憲性。本案初視下似僅為一個法規範審查的尋常案例,然實有其特殊之處在於,此乃大法官迄今為止明確出現「藝術(表現)自由」的第一個案例;且依本文觀察,根本上更屬一個涉及相關基礎法理思維與論證的經典案例,爰即予評析探究。 |
起訖頁 | 13-23 |
關鍵詞 | 基本權利競合、職業自由、藝術自由、審查標準、釋字第806號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12 (138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312013800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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