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有價證券之核定與限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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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張明偉 |
中文摘要 | 按為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我國於1968年制定證券交易法;從法制沿革來說,現行證券交易法前身為1929年制定之「交易所法」及1961年依國家總動員法訂定公布之「證券商管理辦法」。雖本法曾於立法過程中參考美國1933年證券法、1934年證券交易法及日本1948年證券交易法而制定,鑑於日本證券交易法係以美國法為藍本,故我國證券交易法可謂係簡化美國法制而來。復依證券交易法第2條:「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買賣,其管理、監督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規定5,證券交易法於募集、發行與買賣有價證券之監督、管理規定,乃為公司法之特別法。 |
起訖頁 | 68-80 |
關鍵詞 | 有價證券、核定、存託憑證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11 (137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3110137007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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