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裁判員裁判案件量刑判斷的法則──最高裁平成26年7月24日第一小法庭判決(刑集38卷6號925頁、判時2250號103頁) |
---|---|
作者 | 朱朝亮 |
中文摘要 | 本件為傷害致死的裁判員判決案件,被告X夫與Y妻二人對其三女(1歲8月)經常施加種種暴行,就此相互認識為容認之共謀後,由X夫對三女以手掌朝其顏面,施予一次重擊頭部碰撞床等之暴行後,因受急性硬腦膜下血腫等傷害,致急性腦硬膜下血腫,腦腫脹而死亡。雖辯護人爭執暴行存在、死因、共謀等問題,但第一審判決在認定上開犯罪事實後,對被告二人都宣告法定刑上限15年懲役。(日本刑法第205條傷害致死罪法定刑20年以下3年以上有期徒刑。本件量刑行情上限10年,且檢察官僅對二人求刑10年懲役。) |
起訖頁 | 87-100 |
關鍵詞 | 量刑行情、量刑法則、量刑三階段論、行為責任禁止超過原則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7 (133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3070133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