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不符實體裁判要件的提審裁定──評析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行提字第2號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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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家暘 |
中文摘要 |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行提字第2號裁定(下稱「本號裁定」)與緊接之第3號裁定乃就同一基礎事實作出決定,故兩案裁定要旨並無出入,本文僅擇前案進行論述。提審聲請人於2022年4月17日聚會後得知與會人士罹患COVID-19,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下稱「衛生局」)立即對聲請人核發嚴重特殊傳染肺炎個案接觸者居家隔離通知書,命強制居家隔離至同月23日,並安排聲請人於同月19日至醫院進行聚合酶連鎖反應檢測(俗稱PCR),檢驗結果為陽性。 |
起訖頁 | 81-91 |
關鍵詞 | 提審、居家隔離、電子圍籬、實體裁判要件、無效之行政處分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2 (128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3020128009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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