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釐清臺灣存託憑證(TDR)在證券交易法之定位──評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7號刑事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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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周振鋒 |
中文摘要 | 本案(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金上重訴字第27號刑事判決)被告被指摘於民國(下同)100年7月間新傳媒公司臺灣存託憑證(TaiwanDepositaryReceipt,TDR)即將在臺灣證券交易所(下稱證交所)上市之際,借用他人帳戶參加該TDR之詢價圈購,並以每單位新臺幣14元之價格,共取得7,700仟單位。 |
起訖頁 | 44-53 |
關鍵詞 | 臺灣存託憑證(TDR)、有價證券、核定、操縱市場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2 (128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30201280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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