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孝順愛家的小隊長——犯罪情節顯可憫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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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施慶堂 |
中文摘要 | 因為辯護人說:被告在一審判決有罪被機關停職後,都在山上老家照顧父母,檢察官未事先通知,自行開車帶著書記官到臺東縣○○部落查訪被告現在的生活狀況,作為求刑的依據。到達被告住家時,屋內空無一人,趕緊向隔壁的大嬸打探被告的行蹤,大嬸說:因為阿嬤生病住院,被告帶著阿公到醫院照顧阿嬤。檢察官簡單問大嬸關於被告生活近況後,就急忙趕往醫院。 |
起訖頁 | 127-131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301 (127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301012701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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