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數罪併罰受緩刑宣告一部上訴之效力探討──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9年法律座談會刑事類第4號提案評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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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楊智守 |
中文摘要 | 甲所犯A、B、C三罪,經法院分別量處罪刑(不得易刑),並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4年,甲僅對重罪C罪提起上訴: 問題(一):上訴效力是否及於A、 B二罪? 問題(二):若否,二審就C罪改判無罪,A、B二罪刑之緩刑宣告效力存否? 問題(三):二審適用相同或較輕刑度之法條就C罪撤銷改判較輕刑度,C罪仍否為緩刑之宣告? |
起訖頁 | 85-97 |
關鍵詞 | 數罪併罰、應執行刑、緩刑、上訴、不利益變更禁止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211 (125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2110125008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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