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法規解釋變動之信賴保護──評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182號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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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林明鏘 |
中文摘要 | A國立大學於民國(下同)103年10月24日至106年1月17日間,辦理該校專任教授B、C專利權讓與及授權予D、E股份有限公司,並簽訂三方合約後,取得共計新臺幣419萬餘元之收入,財政部F國稅局接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通報,認A大學未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下稱「營業稅法」)規定,申報銷售勞務金額及報繳營業稅屬違章案件,爰依營業稅法第51條第1項又3款及同法補徵A營業稅20萬餘元並處罰A20萬餘元。 |
起訖頁 | 5-14 |
關鍵詞 | 法規解釋變動、信賴保護原則、釋字525號、釋字287號、教育勞務、營業稅、突襲性規範、禁止溯及既往原則、法律安定性原則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11 (113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1110113001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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