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民事執行處VS討債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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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施慶堂 |
中文摘要 | 受命法官問被告:檢察官起訴你們結夥3人共同強盜有何答辯?被告A、B、C都稱:我們否認強盜,其餘請辯護人代為回答。辯護人則稱:被告3人把被害人押到山上討債,妨害自由的犯行我們承認,但是,被害人當場交給被告的2萬元是被害人主動拿出來的,被告沒有使用強暴脅迫手段讓被害人交付這2萬元,而且,這2萬元是被告受託催討50萬元債權金額的一部分,被告沒有不法所有意圖,不應成立強盜罪。 |
起訖頁 | 114-117 |
刊名 | 裁判時報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08 (110期) |
DOI | 10.53106/207798362021080110012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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