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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名 | 2019年至2024年間性別平等工作法判決之回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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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侯岳宏 |
| 中文摘要 | 性別平等工作法於2002年1月制定,並自同年3月8日開始施行。同法除了規範性別歧視之禁止、性騷擾之防治以及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外,也提供申訴救濟之管道,在臺灣性別平等的議題上扮演著重要角色。 筆者過去曾整理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日至2018年12月31日間之判決要旨。為延續過去的成果,本次整理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間之判決,以提供實務與研究之參考。 |
| 起訖頁 | 92-106 |
| 關鍵詞 | 性別工作平等、性別平等工作、性騷擾、性別歧視、懷孕歧視 |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12 (90期) |
| DOI | 10.53106/1727176290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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