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篇名 | 對非特定人與特定多數人公開招募爭議之探討與立法芻議 |
|---|---|
| 作者 | 郭土木 |
| 中文摘要 | 證券交易法就公開一詞並無明確之定義,現行第7條第1項規定將募集明定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有價證券之行為,最高法院依嚴格文義陸續出現對於公開招募做最嚴格之限縮解釋,其中包括不適用於非公開發行公司、原股東、公司員工與特定多數人等皆排除適用,在法律適用上與主管機關之監理實務不符,與國際證券交易之立法實務亦相違背,更與大多數學者之見解大相逕庭,甚至法院判決亦間接承認其法律適用之不合理情形,然此一規定與法律適用之矛盾了幾十年來深為各界所明知但卻仍依然故我。本文擬就此援引國外之立法例與實務運作加以比較探討,並透過國內類似法律用語之刑法有關公然規定,從司法機關之解釋與實務見解深入剖希探討,希望能歸納出具體之法律修正條文草案規定,建議儘速透過修法以合理規範市場之運作與明確解決現行法律適用之爭議。 |
| 起訖頁 | 58-87 |
| 關鍵詞 | 私募、特定多數人、公開招募、公然 |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 期數 | 202509 (89期) |
| DOI | 10.53106/172717628904 複製DOI DOI申請 |
| QRCod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