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死者為大乎?論遺囑自由與遺囑方式的調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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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陳奕澄 |
中文摘要 | 遺囑方式乃在於確保亡者遺志,但方式過於嚴格卻有礙於遺囑自由。目前臺灣所採遺囑方式嚴格主義乃強人所難,立法論上可參酌無害錯誤法則之精神,以提高證明程度作為效力之控制閥,違反遺囑法定方式之強制要件者無效,但在例外情形就遺囑真意之證明達無庸置疑的證明程度時,得由法院認定遺囑有效。 |
起訖頁 | 100-110 |
關鍵詞 | 遺囑自由、遺囑方式、遺囑功能、實質遵循理論、無害錯誤法則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12 (74期) |
DOI | 10.53106/172717627406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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