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名 | 繳納正確稅額與退還溢繳稅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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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黃俊杰 |
中文摘要 | 納稅者僅依據法律繳納正確稅額,納稅者對於因自身經濟行為所產生之課稅關係,應該能夠正確地預測其範圍,而申請退還溢繳稅款為納稅者之基本權利。換言之,因國家課稅權未依法正確計算稅額及超出人民依法應繳納之範圍,則納稅者得申請退還溢繳稅款,其性質為憲法第19條保障人民「依法律納稅」基本權利之範圍;國家課稅權對於納稅者申請退還溢繳稅款之限制,應符合形式合憲性及實質合憲性之憲法要求。 |
起訖頁 | 83-99 |
關鍵詞 | 正確課稅、溢繳退稅、納稅者、稅捐稽徵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
刊名 | 月旦民商法雜誌 |
出版單位 | 元照出版公司 |
期數 | 202112 (74期) |
DOI | 10.53106/172717627405 複製DOI DOI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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